邀请市民领养、监督 龙湾推出犬只收容所固定“开放日”

记者昨从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增强管养工作透明度,减少社会对犬只去向的疑虑,龙湾区犬只收容所将在每月设定一个时间为收容所固定“爱心活动开放日”,向社会各界爱犬人士开放。

温都讯 记者昨从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增强管养工作透明度,减少社会对犬只去向的疑虑,龙湾区犬只收容所将在每月设定一个时间为收容所固定“爱心活动开放日”,向社会各界爱犬人士开放。

邀请市民领养、监督 龙湾推出犬只收容所固定“开放日”

自《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后,龙湾区养犬管理办犬只收容所对于辖区内收容来的无主犬、禁养犬等犬只,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登记确认来源,现场检查犬只健康情况,“检查健康情况很重要,一来可以防止病犬将疾病传染给其它犬,再者也可以统一照顾健康的犬只以等待被认领。”龙湾区犬只收容所工作人员说,最后是犬只拍照、建档、分配狗舍、日常饲养、清洁、管护等一系列程序。

随着我市第一张犬只“身份证”的发出,越来越多的市民携带爱犬前来办证,无证犬、无主犬、禁养犬的去留也受到市民的关注。

为增强管养工作透明度,减少社会对犬只去向的疑虑,鼓励市民以领养的方式代替购买,让更多爱心人士共同参与到龙湾区文明养犬工作中来。龙湾区将每月15日、16日设定为收容所固定“爱心活动开放日”,向社会各界爱犬人士开放犬只收容所,欢迎志愿者参与日常管护活动。

据介绍,每次开放日的活动详情,将通过公众号方式,提前五天告知。领养犬只需电话预约,于开放日期间,现场核验条件,办理领养手续。目前,龙湾区犬只收容所共有7只符合领养条件的健康犬只等待新主人。如市民有关于犬只领养或其他问题,也可拨打龙湾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77-86996273进行咨询或报名登记。

温都记者 蒋文泽

新闻+

犬只 领养条件

1.领养人符合饲养地个人养犬许可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2.龙湾区范围内一户只能认养一只,已经养有犬只者不得再领养。

3.领养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饲养宠物的一定经济条件。

4.领养狗狗需办理犬证,办证费用全免(包括犬只打狂犬疫苗与种植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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