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近日,农业农村部明确表示:我国没有肉用犬品种。它基金认为,这明确了经营狗肉=违法!
“国内没有肉用犬品种”被首次明确
7月12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向全国人大代表新甲旦真作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66号建议的答复》称:
农业农村部表示,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肉用犬品种,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犬类管理法律法规,只有少数大中城市出台了犬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且以管理宠物犬为主。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均没有犬类屠宰检疫的相关规定或要求。因此,我国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对于狗的管理,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会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得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它基金监事、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的孙海阳律师指出:“食品安全法里早就规定,未经检疫的肉类,不得经营,这就意味着,经营狗肉,绝对是违法的!”
综上所述,这是国内首次明确了:我国没有肉用犬和狗肉检疫规程,一切狗肉经营=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