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位宠物狗主人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石桂里的一处开放式广场的草地遛狗 。不久后这些宠物狗陆续出现呕吐、口吐白沫、抽搐、大小便失禁等症状,出现症状到死亡前后不足20分钟,疑似有人投毒。

荔湾区彩虹街道办事处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在广场的草地中发现了几处地方有疑似带毒的食物。之后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清理和消杀。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巡逻,未再出现宠物中毒的情况。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彩虹派出所已立案调查。
对此,华南农业大学动物医院副院长陈义洲表示,这次中毒事件是因吸入性毒物引起的可能性不大,毒物以老鼠药居多,有些投毒的人也会选择不同副作用的毒物进行投毒。摄入量和吸收的时间、方式,都会导致宠物狗死亡。

律师表示,投放对人体非剧毒物质,如果致宠物中毒住院或死亡,投毒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较大的认定,各地规定不一,发达地区一般为十万元,其他地区一般为五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