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妻子辛兰诉称,杨先生52岁,刚刚打完零工回家,驾驶一辆河北牌照的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至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某路段时,路侧突然冲出一只黄黑色小狗,杨先生躲避不及,摩托车侧翻倒地。由于丈夫没戴头盔,受伤后头部受到重创,最终于当晚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地点,就在离杨先生所在村庄前不足1公里的地方,黄黑色狗由另一村的村民冯虹饲养,未办理养犬登记,事发时由冯虹儿媳张洁携犬外出,且未束犬链。但交通部门并未对该起事故进行定责。
冯虹、张洁等作为犬只管理人和携犬外出者,未对饲养的宠物尽到管理义务,造成杨先生死亡,应承担相应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冯虹及张洁赔偿死亡赔偿金、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和杨先生母亲(86岁)抚养费,共计157万余元。
庭上,冯虹和曹威母子二人均表示,对辛兰及家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意见,“我们愿意赔偿,但具体赔偿数额,会遵从法院判决履行。”随后法官宣布休庭,将组织庭下调解工作。
网友评论:都有责任吧,骑摩托不戴头盔,速度又过快,没有及时注意路况,有没有摩托驾照也两说,这是躲狗,如果跑出来的是个孩子就指不定谁赔谁了。狗没有犬证,也没栓绳,也有责任,但农村这情况太普遍了,而且也不是狗主出来遛狗,是亲戚带孩子遛弯狗偷偷跟出来了,狗主挺冤,摩托车主也倒霉,不过狗主态度挺好。
骑得太快,不戴头盔,有狗狗的问题,但是还是死者自己的过错多。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