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尽管狗主人把狗当儿子,但当他的儿子企图伤害你女儿时,绝对的一脚踢飞,真过瘾!狗儿子的老子问你要伤害费,你就跟他要女儿的精神惊吓费;他不依不饶,你就报警!先看他的儿子有没有户口,再追究他没把儿子牵起来,然后就是你的女儿受到了惊吓……看他还敢这样嚣张!

直接报警就可以了,遇到这种没有牵狗绳,而且也没有养狗证明的,既然狗有攻击人的倾向,而且还敢叫你赔钱,那就不用和对方客气了。你如果报警,倒霉的绝对会是他,所以无论怎么样,情况对你都是有利的。
说清楚事情发生的前因后果,内容要点三个:1狗的品种(确定是否为烈性犬,烈性犬的定性不是我们自己的感官,有的小型犬也是烈性犬),2指出狗没有栓狗绳,并要求了解狗是否有其他的安全措施(比如是否按时接种疫苗,有些城市要求有身份),3 详细说明狗扑过来的这个情况以及当时主人的状态,这三项内容一定要求写进笔录。这样一来弄不好,狗主人还有被处罚的风险。
现在遛狗不栓狗绳真的应该好好管管了,也希望养狗的人能够自觉点,遛狗就拴好狗绳,否则就别怪别人对你的爱犬不客气!
首先,狗没栓绳,就违法,法是不准许的!二,把狗踢飞,是正常维护自己的权力责任!三,孩子是家中的希望,祖国的花朵,家长有责任保护,当孩子受到伤害时,出手保护是人之常情!四,牲畜就是牲畜,怎能与孩子斗,孩子无力反击,需家长保护,家长做到了!综上所述,打狗是正当防卫,没栓绳,又有伤吓人动作的狗主人应赔被惊吓者赔礼,赔钱!
遛狗不栓绳是违法行为,因为狗扑孩子,所以你为了救孩子,就算把狗踢死了,也是合法的。
不必惊慌,更不要害怕,在任何社会,有没有法律,狗扑向人都是不能容忍的,打死活该!况且现在有法律,法律保护人身安全,不会保护狗侵害人,要赔偿的不是你,是狗的主人,不要客气,举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胜利属于你。
根据新民法典,遛狗不栓绳属于违法,你可以起诉他,如果伤到或吓到你女儿,还要他赔偿损害。对于这种只管自己高兴只图自己方便而不顾别人安危的人不能惯着,不能妥协。报告有关部门,检查这个人是否依法养狗,包括登记、检疫、卫生、场所是否合法。

以前农村多狗,就是因为小偷多,现在农村养狗的少了。文明进步了吧!有些小狗的确很可爱,恶狗都是恶人养的,如果那狗见人就咬见人就追,那都是主人的原形。孩子都说是父母的影子了,何尝狗不是主人的影子?
社会需要和谐,城市需要文明,养狗需要规范,那些恶犬不应该呆在城市,城市是人的城市,不是牲口的城市,人和动物的和谐共生是需要条件的,至少不能影响他人的生活,更不能威胁别人的生命,养狗的人首先要有基本的素质,能规范自己和狗的行为。
来源:肖博
